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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文,要求简化消费者购买节能家电信息核对手续,不得要求消费者购买后二次返回商场领取补贴。记者近日走访苏宁、永乐思文等几大家电卖场发现,目前我市消费者在卖场购买节能补贴家电时,如果是直接提货带走产品,可当场领节能补贴,但大多数消费者购买节能产品时选择送货上门,必须在收到货后才能取得条形码,然后再带着条形码、身份证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返回卖场,领取相应的补贴款。
“能否现场领补贴款关键就是条形码。现场提货,消费者能直接取得条形码,所以就可以直接领取节能补贴。但实际上,很多大件电器并非消费者现场提货,店面只负责销售,物流送货上门后,消费者才能开箱看到条形码。所以,在没收到货物时,消费者不能获得条形码,也就不能领取补贴。”这位工作人员说。
据了解,2012年6月以来,三部门先后启动了高效节能平板电视、空调、冰箱等7类家电推广工作,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。去年10月,三部门曾发出通知,要求推广企业把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标识与产品唯一编码贴在外箱上,出货时直接由商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。
根据*新通知要求,财政部将根据每旬销售数据预拨补贴资金。同时,加快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及结算。通知还要求各推广企业在收到补贴资金后,与商家结算时间不得超过5天,确保将补贴资金及时结算给各经销网点。